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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爸做工,不止一两年,到现在对方一直拖欠工资 ,直到前几天我家的钢棚就请对方做,刚好可以把我爸的工作拿来抵,多退少补,直到对方弄完对方才开始算我爸的工资,弄完之后对方算不清楚,连做工天数对不上一会儿说是十四天半工程一会儿说是十二天半工程,并且对方不认账

劳动争议四川省-泸州市2025-08-19 00:53:2019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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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4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双方此前协商一致以钢棚工程抵工资,该抵偿行为有效,但对于工资计算不清及对方不认账的问题,可收集劳动关系、工资标准、做工天数等相关证据,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或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若未协商一致,则抵偿行为可能不合法,你父亲更应通过上述合法途径主张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
    回复于 2025-08-19 07:27:43 咨询他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7
    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
    你有对方身份信息和证据直接起诉就可以了
    回复于 2025-08-19 08:27:1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9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19 11:04: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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