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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21年1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是一年期的,第二次签订,一直工作到现在没再签订过合同,能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索要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过时效了吗?

劳动争议河北省-衡水市2025-08-18 13:17:54185*****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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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132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过时效了,属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了
    回复于 2025-08-18 13:28:09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1925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主张的,协商不成建议起诉
    回复于 2025-08-18 13:28:2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若你第二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且你无相关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未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索要 2 倍工资。仲裁时效通常为一年,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若你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不存在时效中止、中断情形,截至 2025 年 8 月,已超过时效,反之则未超过。
    回复于 2025-08-18 16:59:0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19 11:27:2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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