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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场子解聘员工的不合法的条约,如果场长辞职一个员工在什么情况下不给予补偿

劳动争议吉林省-吉林市2025-08-16 21:57:1015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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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61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有下列情形,场子解聘可不补偿:严重违反场子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场子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场子提出拒不改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若场子按此解聘员工引发纠纷,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员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16 21:59:14 咨询他
  • 林延东律师
    月帮助8
    吉林睿旺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具体情形如下: 一、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需明确录用条件并提前公示,且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条件。 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规章制度需合法制定并公示,且劳动者行为构成严重违纪。 严重失职致重大损害:需证明劳动者存在失职行为及造成的重大损失。 兼职影响本职工作: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拒不改正。 劳动合同无效:因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导致合同无效。 被追究刑事责任:包括被判处刑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等情况。
    回复于 2025-08-16 22:01:4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7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场子解聘员工时,若员工存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职工作且拒不改正、因欺诈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场子可不给予补偿。此外,若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辞职,或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而员工不同意续订,场子也无需支付补偿。
    回复于 2025-08-17 09:59:2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17 11:53:5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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