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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的突然离职,然后说要扣除我百分之二十的工资,但明明是他们自己态度的转变,我才会突然离职,甚至他们辱骂,并且没有签劳动合同,明明是签了劳动合同才会扣除,我的诉求是追回百分之百的工资

劳动争议广东省-佛山市2025-08-15 18:21:41199*****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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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7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已违法,扣除你20%工资也不合理。没签合同就不存在按约定扣工资一说,且他们辱骂你在先。你可先和公司协商,要求支付全额工资。若协商不成,收集能证明你在这工作的证据,像工作证、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全额工资,还能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回复于 2025-08-15 18:24:41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032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建议您准备好劳动仲裁申请书、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息截图、证据材料,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
    回复于 2025-08-15 18:27:2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3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已属违法,其扣除你 20% 工资的行为通常不合法,除非能证明你突然离职给其造成了相应损失。你有权追回全部工资,还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
    回复于 2025-08-16 10:02:0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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