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本人是1985年浙江省第四建筑公司招收的20年长期合同工,已到退休年龄。现在该单位已经更名为浙江建投股份制上市公司。以前在该单位任职期间都有缴纳保险,且已经有十几年的工龄,目前想申请本人到了退休年龄,是否可以延续补缴之前的养老保险,曾经的工龄和交过的保险不能被抹掉,迫切期待回应。

劳动争议浙江省-杭州市2025-08-15 10:21:24187*****409

分享

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1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如果之前在职期间存在没有缴纳社保的问题,可以确认劳动关系主张补交
    回复于 2025-08-15 10:22:34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577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具体需要联系人社局,可以的话联系单位申请补缴。
    回复于 2025-08-15 10:23:22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78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达到退休年龄但缴费不足年限,可延续补缴。您之前有十几年工龄且缴纳过保险,这些不会被抹掉。您可携带相关材料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说明情况,申请延续补缴。若遇到阻碍,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权。建议尽快办理,以免耽误退休待遇享受。
    回复于 2025-08-15 10:23:5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15 10:24:18 咨询他
  • 顾丽丽律师
    月帮助32
    江苏瀛广达律师事务所
    中间没有办理过离职的话,工龄应当连续计算,可以到社保中心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回复于 2025-08-15 10:34:5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4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若你在 2011 年 7 月 1 日前已参保,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 15 年,可以延长缴费至满 15 年,延长缴费 5 年后仍不足 15 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 15 年。且你的工龄和已缴纳的保险不会被抹掉,社保经办机构会保留你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全部参保缴费记录。
    回复于 2025-08-15 12:08:30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劳动争议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