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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店面做销售,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给交过社保,干了8年,要开除我,该怎么维权?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8-04 20:28:3313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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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蒋博律师
    月帮助107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可以要求其补交社保并进行相应的支付。
    回复于 2025-08-04 20:31:20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5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您这情况,店面没签合同、没交社保还开除您,可依法维权。首先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然后去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支持11个月),补缴8年社保,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工作8年能拿16个月工资作为赔偿。若对仲裁结果不满,还能去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8-04 20:31:5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合法,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8-05 07:19:4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0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05 11:48:3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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