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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号入职,大概过了两个星期签了合同,日期写的3月13号入职,合同写了3个月试用期,没有明确说明我过了试用期,但是6月份的时候开始给我交社保了,8.1号突然被通知要求马上离职,请问赔偿金怎么算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8-01 14:37:4518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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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46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从情况看,3 月 13 号入职,6 月社保开始缴纳可视为过试用期。8 月 1 号突然通知马上离职,单位属违法解除。工作超 6 个月,按《劳动合同法》,应支付 2 倍经济补偿,即 1 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你可和单位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8-01 14:40:30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349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可以主张非法解雇的赔偿金,也就是2n,一个月工资
    回复于 2025-08-01 14:45:23 咨询他
  • 陈敏律师
    月帮助8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按一个月工资算,还可以要求补交之前的社保
    回复于 2025-08-01 14:45:33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73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回复于 2025-08-01 16:36:01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2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8-02 10:09: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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