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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穿小鞋,而被迫离职或者转岗,休假不保证原本假期我的权益八天变为6-7天受到侵犯,然后我说的事实结果别人是关系户被保下来,而我是跟我你这边干不了可以选择另一处不行你就滚,我两年了,在公司,辛苦能不能授权保障我的权益和保护

劳动争议海南省-海口市2025-07-31 01:43:14139*****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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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2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您的权益明显被侵犯了。公司让您被迫离职或转岗、缩减假期,都违反劳动法规。您可收集证据,像劳动合同、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然后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恢复岗位、补足假期工资、支付相应赔偿。要是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去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权益。
    回复于 2025-07-31 01:48:5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存在强迫离职或转岗、减少休假天数等行为,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收集如调岗通知、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通过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要求公司恢复原岗位、补足假期或支付相应补偿赔偿。
    回复于 2025-07-31 08:46:12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13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您这边不能主动走,主动走没补偿
    回复于 2025-07-31 10:03:3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7-31 11:00:58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372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明确拒绝,如果对方坚持调岗,你可以提被迫离职,要求支付补偿金N,如果对方表示辞退,你可以要求支付你辞退赔偿金2N,具体可以私信联系指导你怎么做,可以代写文书准备资料仲裁。
    回复于 2025-07-31 13:06:1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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