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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上海青浦上海飞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2010-2020年工作十年,期间2010-2015年两次劳动合同续签的,在2015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还找我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第三次续签,我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用人单位没与我续签,用人单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还把我上下班考勤给收掉了,在2017年的时候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私自伪造篡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2017年我去过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出面调解协商也不给我结算我2010~2017年的工资,加班费以及赔偿金 在2017-2020年期间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非法包活,随意调动工作岗位,随意克扣工资以及故意刁难

劳动争议上海市2025-07-27 03:23:281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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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55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用人单位做法严重违法。首先,第三次续签你有权要求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不签违法。伪造篡改合同也是无效的。单位拒付工资、加班费和赔偿金,随意调岗、克扣工资等都违反劳动法律。你可收集好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加班费、赔偿金,确认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若对仲裁结果不满,还能去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7-27 03:25:5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1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的行为存在多处违法,你可主张用人单位支付未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010-2017 年的工资与加班费,因其伪造劳动合同、随意调岗克扣工资等行为造成的损失也可要求赔偿,建议收集证据后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7-27 09:36:16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95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你可以去仲裁,但存在拆过仲裁时效的风险
    回复于 2025-07-27 11:10:5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0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7-27 12:49:0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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