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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人餐饮店当销售, 正式上班满30天了,店里没有合法劳动合同,想离职不干了,是不是可以直接离职走人?并且老板不能恶意扣工资、压工资,必须支付相应工资及时结清工资?

劳动争议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2025-07-24 23:52:2515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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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22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可以直接离职走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而且老板不能恶意扣工资、压工资,必须支付相应工资并及时结清。你可先和老板协商结算工资,若协商不成,可收集工作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7-24 23:54:4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7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在私人餐饮店工作满 30 天未签劳动合同,一般需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方可离职,但若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情形,则可直接离职。同时,老板不得恶意扣工资、压工资,应按实际工作时间和约定工资标准及时结清工资,否则劳动者可通过劳动监察投诉或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
    回复于 2025-07-25 07:15:34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9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离职的话,你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就可以
    回复于 2025-07-25 08:30:2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36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7-25 10:50:5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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