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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教育机构只应聘大学生,我们两个大学生想挣钱就加入了,但之后不给我们钱,我举报了这个机构并索要了1200的赔偿,他最后同意给了,但是是把2400一起给我的,我收了,但这个机构打电话威胁我们撤诉,不然就起诉我们敲诈勒索,可惜我们没有录音,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

其他河北省-保定市2025-07-20 11:35:2515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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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7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属于正当维权,不属于敲诈勒索
    回复于 2025-07-20 11:43:37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009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钱给了之后应该撤诉,是还有其他权利没有主张到吗?
    回复于 2025-07-20 15:13:3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6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无需过于担心。你们因教育机构拖欠报酬而举报并索赔,具有正当权利基础,主观上不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即便多收了钱,也难以认定为敲诈勒索。若机构起诉,积极收集证据应诉即可,可寻找能证明机构拖欠报酬及双方协商过程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工作记录等。
    回复于 2025-07-20 17:41:4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69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别慌,你们正常索要报酬不构成敲诈勒索。机构本就该支付你们工资,多给部分若能解释合理,比如加班费等,也没问题。他们威胁撤诉和起诉是不合理的。你们可收集工作证据,如聊天记录、考勤等,证明劳动事实。若机构起诉,积极应诉就行,正常维权受法律保护,不用怕他们威胁。
    回复于 2025-07-20 19:10:1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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