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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排出差中,身体出了点问题,三甲医院给出的联系是住院治疗。但是向领导请假,结束出差去治疗,领导说没人接替我的工作,需要我继续呆几天。 我的想法,能不能直接结束出差,回去治疗。哪怕是主动辞职?这种想法能不能实现,有没有后患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7-17 19:12:41186*****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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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46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个可以,但实施之前需要及时向公司履行告知义务
    回复于 2025-07-17 22:32:5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78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从法律角度看,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权,若有医院住院证明,可与公司协商请假就医。若直接结束出差或主动辞职,非因公司违法违规原因,需提前 30 天书面通知,否则可能构成违法离职,需承担给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后果。
    回复于 2025-07-18 11:23:32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9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7-18 15:06:2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5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从法律角度,员工有就医治疗的权利。你可向领导说明病情严重性,出具医院诊断证明,强调继续工作可能加重病情。若领导仍不批准,你可直接回去治疗,保留好相关证据。主动辞职不是首选,可能会损失经济补偿。若公司因你回去治疗刁难或辞退你,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建议先和领导充分沟通,争取理解。
    回复于 2025-07-18 18:11:3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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