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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8日,本人通过微信号为bz901109的滨州跨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苏云龙处购买2014年福特锐界车辆1辆,约定价格3.2万元,其口头保证车辆可过户,车况好,到手直接用(未写入合同中)。视频看车后,本人支付定金2000元,销售人员发货后本人支付3万元。6月14日托运到货后,本人支付运费3050元,本人提车发现车辆方向盘使用不正常,购买加注转动机油后正常使用,有关情况告知销售人员,后检查发现是转向机漏油,协商更换花费1350元,销售人员支付666元,其余本人承担。后续又发现车辆高速行驶时有异响,中控屏幕时好时坏,钥匙失灵,行驶方向跑偏,方向盘不正,发动机烧机油等问题,

合同纠纷山东省-滨州市2025-07-11 18:16:2718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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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1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你和销售人员虽部分保证未写入合同,但口头约定也有法律效力。车辆出现诸多问题,可先与对方协商退款或补偿维修费用,留存好维修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若协商不成,可向消协投诉或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维修费用及其他损失,弥补因车辆问题带来的经济支出。
    回复于 2025-07-11 18:25:0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7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虽然口头保证未写入合同,但根据《民法典》规定,该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若能证明卖家明知车辆存在上述质量问题却未如实告知,或其交付的车辆不符合 “车况好,到手直接用” 的承诺,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民法典》相关规定,要求卖家承担维修、更换、退货或赔偿损失等责任。
    回复于 2025-07-12 10:27:5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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