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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我想问一下,别人在我这里进货,没有贴标签,拿货1100,他拿去卖3000,被打假已赔偿3万,现拿货人起诉我们,我们应该赔偿3万还是1100的十倍

其他广东省-河源市2025-07-11 11:06:51159*****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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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670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产品为食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因此,若你明知食品无标签仍供货,可能需赔偿 1100 的十倍;若能证明标签问题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则一般无需承担此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金额需根据法院认定的事实和相关证据确定。若不是食品,一般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可能涉及货款三倍赔偿等,具体也需视案件情况而定。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7-11 11:07:17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594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赔偿对方损失就可以。
    回复于 2025-07-11 11:19:55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13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你们只需要赔偿1100的十倍
    回复于 2025-07-11 11:22:0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61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事得看具体情况。若你们明知商品无标签还供货,可能要担责。若不知且无过错,责任或没那么大。一般来说,不一定赔3万或1100的十倍。建议收集供货无标签情况、对方销售情况等证据,和对方协商,看能否减少赔偿。若协商不成,积极应诉,向法院说明情况,让法院判定赔偿金额。
    回复于 2025-07-11 12:07:4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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