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你好,我在民办学校工作,劳动合同每年继签,2024年5月怀孕,9月份学校只让我签了半年的合同,签到2025年1月份,我2024年12月30号生的,由于身体原因从2024年10月28号开始休的产假,休了98天,98天的产假工资和社保学校那边一次性发了给我,后面的社保都要自己转给学校代买,前两天打电话到学校申请9月份上班,但学校那边说如果到时招生不多就没办法安排岗位,如果到九月份学校安排不了岗位合法吗?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7-11 10:29:54153*****925

分享

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531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如果不安排岗位就属于非法解雇,可以要求支付非法解雇的赔偿金
    回复于 2025-07-11 10:32:2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09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学校以招生不多为由不安排岗位通常不合法。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产假结束后,女职工有权返回原工作岗位或相当岗位工作,除非学校因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非可控制原因导致岗位减少,且与你协商一致,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回复于 2025-07-11 11:03:4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81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学校以招生不多不安排岗位不合法。你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受法律特殊保护,合同应延续至哺乳期结束。学校若此时不安排岗位属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你可与学校协商,要求安排岗位并继续履行合同;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或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回复于 2025-07-11 12:15:26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