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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夫妻共同买房,男方父母有帮扶,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名下各50%,离婚时需要先偿还父母帮扶的部分吗? 2.离婚财产均分的情况下,女方可以主张因生育、扶育影响工作补偿吗? 3.女方手饰需要估价平分吗?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07-09 16:48:4218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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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995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一般平均分配。
    回复于 2025-07-09 16:49:0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1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后夫妻共同买房,男方父母帮扶且房屋登记在夫妻名下,若无明确约定,父母帮扶部分通常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无需先偿还。离婚财产虽原则上均分,但女方可依据《民法典》关于离婚经济补偿的规定,主张因生育、扶育影响工作的补偿。女方首饰若为婚前个人购买或属于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则为个人财产,无需分割;若为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一般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时可估价平分。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7-09 16:49:0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08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若男方父母帮扶没明确是借款,离婚时一般不用先偿还;若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则需偿还。其他,女方因生育、扶育影响工作,可主张补偿,法院会酌情考虑。再次,女方首饰若属个人专用生活用品,一般归女方;若价值高且是婚后购买,可能需估价平分。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
    回复于 2025-07-09 16:51:01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340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若约定了一人一半,老人帮扶了,还是要考虑偿还一下,除非父母明确了赠与,不用还。若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家庭主妇有劳务补偿的规定,私人首饰,一半归各自所有,若价值过高,投资所购,对方要求分割一部分,法官会酌情处理,整体上,以协商为准
    回复于 2025-07-09 16:53:15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728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跟父母没有关系,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分割
    回复于 2025-07-09 17:44:03 咨询他
  • 程弈涵律师
    月帮助214
    广东博敦律师事务所
    父母的部分当时说是借还是赠与呢?补偿可以跟对方私聊,首饰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
    回复于 2025-07-09 19:57:5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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