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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年多未给我缴纳社保,公司的人找我说,他们跟社保局的人沟通了,说今年十二月底统一补缴,但是并没有任何的文件,他们只是口头约定,这合法吗?如果社保局的人也同意他们十二月补缴,我可以要求公司写一份补缴承诺书吗?签完承诺书后我还能提起被迫离职吗?还是只能走普通流程提起离职?公司十二月底再交社保,是否会对我入职新公司有影响?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7-04 21:03:26186*****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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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475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这个不存在年底一次补交的规定,随时可以补交。可以要求公司写一份承诺书,不影响你主张被迫离职。
    回复于 2025-07-04 21:04:2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32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口头约定补缴社保不合法,缺乏保障。你有权要求公司写补缴承诺书,明确补缴时间、金额等。签承诺书后你仍可因公司此前未缴社保被迫离职并主张经济补偿,不一定走普通流程。若公司十二月补缴,可能影响你入职新公司参保,建议尽快与公司协商,让其出具承诺书,若不履行可向社保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7-04 21:06:14 咨询他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2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你先去社保局问清楚是否真实存在?
    回复于 2025-07-04 21:07:00 咨询他
  • 曹磊律师
    月帮助156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来进行补缴的。
    回复于 2025-07-04 22:40:4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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