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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重组,给我发来一短信是债权确认,我在公司干了10年了,但是债权里就600多块钱个税钱,这个正常吗?我能确认吗?还是回复有异议?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7-03 10:38:13155*****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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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399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有异议要回复,并提出证据证明
    回复于 2025-07-03 10:41:3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6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仅显示600多元个税钱不太正常,一般在公司工作10年,债权可能还涉及工资、经济补偿等。你先别着急确认,可联系公司破产管理人,了解债权确认依据,要求其说明除个税外无其他债权的原因。若管理人解释不清或确实遗漏其他债权,你可回复有异议,并提供能证明你应享债权的材料,像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
    回复于 2025-07-03 10:43:2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5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可能是正常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从破产企业获得的工资等清偿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范围,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可能存在欠缴个税情况。若你此前工资薪金等收入产生的个税确未缴纳,该债权确认信息可能属实,你可先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 查询收入纳税记录,核实后再决定是否确认。
    回复于 2025-07-03 11:47:3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9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7-03 13:04:4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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