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我的配偶是居民户口,我们夫妻两无其他宅基地,我在我所在村庄是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权,有没有一种说法,享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无妻两人双农户口,夫妻一方是居民户口就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月帮助8640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按照相关法律,宅基地使用权主要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你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即便配偶是居民户口,你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必须夫妻双农户口才能享受的说法。你可向村集体提出宅基地申请,准备好所需材料按流程走。若申请受阻,可与村集体沟通协商,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回复于 2025-07-02 15:18:54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5-07-02 15:35:16
农村兄妹两人分户(一户一宅的分户)必须双方配偶也都是农业户口吗?分家析产协议和分户协议有什么区别吗?
-
律师回复: 2025-07-02 15:40:34
没这个说法,以户为单位,如果夫妻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通常不影响该户申请宅基地。
-
-
-
热门法律知识
侵权维权最新咨询
-
你好,我是消费者,购买的入户门是子母门,销售提供的资料仅提供门的长宽高,未提供子母门门扇的具体尺寸。因为开发商给的门也是子母门,比例是2:8的(子门20cm、母门80㎝)。且新订的门的门洞要在原来的基层上扩9cm,所以当时就没有对子母门门扇的尺寸,也不懂,就签订了尺寸确认书(尺寸确认书没有子母门门扇尺寸的)。后续做出来发现,新的子母门子门达到37cm,母门仅有72cm,严重影响了正常的进出。请问能否维权。
-
朋友恶意在视频软件发布自己的不良视频还设置私密,这可以告吗
-
旭辉千山凌云3期小区交付面积差的钱不退给业主,多次找开发商及物业协商无效,打12345也未能得到有效解决,时间有一年多了。
-
被告对我进行名誉侵权与诽谤,在QQ群里散布不实信息与个人隐私造成小范围讨论,然而等我固定证据时,却被管理员全部撤回,请问如何能找到撤回的诽谤信息,随后她多次给导师发侮辱性邮件造成课题组内部对原告评价降低,请问如果只有QQ(住址,身份证号也有)如何证明该诽谤信息就是她发送的呢,就是如果她抵死不认或者庭上说别人盗走了她的QQ或者邮箱,该怎么固定证据呢。
-
本人为初三毕业生于今年2025年7月初中毕业,本人在学校经常被一名名为陈瀚霖的同学性骚扰,该人经常来本人到学校无人地区对本人下体触摸侵犯本人隐私。且他在之前还盗用本人饭卡刷钱未经允许偷窃本人生活用品和零食等私人物品。本人也寻求过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也对其进行过处罚。但本人在心理过不去希望可以寻求更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