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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如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结婚配偶是居民户口,是否享有宅基地使用权

侵权维权江苏省-苏州市2025-07-02 15:08:42139*****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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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38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如果配偶死后没有其他农村户口了,不享有
    回复于 2025-07-02 15:09:38 咨询他
  • 刘敏律师
    月帮助695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如果属于一户有使用权。
    回复于 2025-07-02 15:13:1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680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一般情况下,居民户口的结婚配偶不当然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因为宅基地通常是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过,如果经过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程序同意,配偶也可能获得宅基地使用资格。解决方案是先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沟通,了解他们对于外来配偶申请宅基地的态度和流程,按组织要求提供材料走程序,若获批就能享有使用权。
    回复于 2025-07-02 15:14:4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77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使用权通常仅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居民户口配偶一般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可在宅基地上房屋存续期间继续使用宅基地,待房屋灭失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回复于 2025-07-02 16:10:4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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