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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人力资源公司,是给人找工作安排工作的,我是介绍人,有一个想找工作的人通过我找到了人力资源公司那,我陪着找工作的过去在人力资源公司交了5万元的定金,我在场,我记得没有开收据,也没有合同,现在找工作的不需要找了,需要人力资源公司那退钱,人力资源公司微信上也认可这5万元,但是现在拖了2个月了,也没有给。 我作为介绍人,有没有责任。 也就是说找工作的那个人,起诉的话,和我有关系吗,,如果有,有多大的关系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5-06-30 17:35:30133*****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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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3256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让他直接起诉人力资源公司,你有对方转账记录、对方身份信息吗?没有的话私信我,可以帮你调取身份资料,写起诉材料起诉对方,或者是帮你协商,点击头像一对一私信详细指导,以追回款项。时间太长的话可能导致以下风险1️⃣证据灭失2️⃣诉讼时效经过,法律不在保护你的债权,无法诉讼且强制执行3️⃣对方个人情况出现其他问题比如死亡等
    回复于 2025-06-30 17:39:13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5-06-30 17:39:19

      目前和你没看到有关系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58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你作为介绍人通常无责任,找工作的人起诉和你关系不大。你只是起到介绍作用,未参与收钱、担保等关键行为。解决方案是让找工作的人收集认可收钱的记录等证据,先和人力公司协商退款,协商不成可去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5 万元定金。你可配合提供在场等相关情况证明。
    回复于 2025-06-30 17:39:3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7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若你仅作为介绍人,未对定金相关事宜作出保证,也无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仅是促成求职者与人力资源公司结识,通常无需承担责任,求职者起诉与你无关。
    回复于 2025-06-30 20:16:1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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