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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己工作之前原因,工作五六年,现不符合工作管理条例终止合同,公司应该赔偿吗?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6-27 12:28:34183*****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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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335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应该赔偿,都五六年了,怎么还存在工作管理条例不符合的情况。
    回复于 2025-06-27 12:32:57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829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判断下来属于变相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你被拖欠的工资,被辞退的双倍赔偿金,没签署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处理社保问题,点击头像可以图文咨询,可以把证据发给我帮你整理材料起诉,私信详细沟通以追回款项。
    回复于 2025-06-27 12:33:4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04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得看具体情况。若因你自身重大过错,像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情形,公司终止合同通常无需赔偿。要是公司解除合同依据的管理条例不合法,或存在程序瑕疵,你可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你可先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6-27 12:34:55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62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公司违法辞退可以主张赔偿金
    回复于 2025-06-27 12:50:02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0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工作管理条例有没有组织培训或者让你签字确认,否则对你没有约束力
    回复于 2025-06-27 14:43:4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35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公积金等为由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6-27 15:02:3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0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员工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自身过错导致不符合工作管理条例而终止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公司无需支付赔偿。若公司无法证明员工存在此类过错,或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公示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回复于 2025-06-27 16:37:0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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