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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关于林地经营权出租的问题需要咨询,外地公司和一个社的一部分村民达成协议 租这部分村民的承包地 自留山 的林地经营权已经林木所有权 使用权二十年, 另外部分村民的林地没达成一致就没有写入合同,那么该外地公司和这部分同意的村民一起签署合同 是否可以,这个合同如何才能有效,是否需要三分二村民表决

其他四川省-泸州市2025-06-26 14:49:3418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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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陈彬彬律师
    月帮助49
    上海三方(杭州)律师事务所
    您好,该份协议需要三分之二村民表决
    回复于 2025-06-26 14:57:34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5-06-26 15:00:42

      签合同主体应该是怎样的呢,这样情况下的外地公司作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可以流转部分村民的林地。不流转不同意那部分村民的林地

    • 律师回复: 2025-06-26 15:01:55

      您好,签合同主体最好是村民。只要有三分之二同意就行了

  • 伍斯恒律师
    月帮助25
    陕西盛卓律师事务所
    可以 不涉及全村集体利益 可以不用全体村民三分之二表决
    回复于 2025-06-26 15:27:5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04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外地公司和同意的部分村民一起签署合同是可以的。合同要有效,需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若涉及村集体林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流转方案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所以最好进行表决,避免后续纠纷,确保合同合法有效。
    回复于 2025-06-26 15:38:0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30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家庭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因此外地公司可以与这部分同意的村民签署合同。合同要有效,需遵循公平、自愿、有偿等原则,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向发包方备案。若流转的是未实行承包经营的林地经营权,则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公示,若为家庭承包方流转其林地经营权,则无需此表决程序。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6-26 16:26:0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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