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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唐山市孩子小学四年级十一岁,上周三被两个在教室打闹的同学绊倒,导致两颗上门牙折断,学校方面一直没有去协调此事,对方两位家长也不愿赔付治疗及后续植牙费用,我想咨询一下学校有没有责任,如果有占责任方的多少,孩子成年以后植牙的费用都有谁来承担

医疗纠纷河北省-唐山市2025-06-25 08:58:1218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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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李建业律师
    月帮助93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如果受伤有明确责任,校方尽到注意义务的话免责
    回复于 2025-06-25 09:04:18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111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学校有责任。根据《民法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要担责。此次事件中,学校未及时协调,存在管理疏漏。对方打闹同学家长是直接侵权人,应担主要责;学校次要。成年后植牙费,也由两方按责承担。建议先和学校、对方家长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证据起诉维权。
    回复于 2025-06-25 09:04:51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03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学校存在管理过失,责任应当由学校、您这边自己、两个小孩及其监护人共同承担这个责任
    回复于 2025-06-25 09:24:24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503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这个要看事发的,经过的时候学校有没有过错,需要综合当时的情况
    回复于 2025-06-25 13:06: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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