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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与A签订1年租房合同,支付首期4000元(含押金1000元)。5月管理权转至B后,房租改交B收取。11月因换房与B重签合同,支付3270元(含押金1090元,含原1000元+补90元),合同注明B收到押金。2024年11月续签新房合同(房子2),押金沿用未退,合同载明B收到含押金共7000元。2025年5月退租时,B应退剩余10天房租300元及押金1000元,扣除杂费后余1002元,但B称押金由A保管且A失联。现需追讨1002元款项。

其他江苏省-苏州市2025-06-24 15:48:56176*****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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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占静律师
    月帮助267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保留沟通记录和执行记录,若协商不了,可以把收款方一起一起处理
    回复于 2025-06-24 15:49:4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89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您与B签的合同明确载明其收到押金,B称押金由A保管且A失联不能成为不退钱的理由。您可先和B再次沟通,明确告知其有退还剩余房租和押金的义务。若沟通无果,可收集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向法院起诉B,要求其退还1002元款项。法院会根据证据和事实作出公正判决。
    回复于 2025-06-24 15:53:15 咨询他
  • 李志峰律师
    月帮助202
    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
    ​收集证据​ 保存所有合同原件(重点标注押金条款)、付款凭证(转账记录、收据)、沟通记录(/短信催告B退款的记录)。 ​协商优先​ 向B发送书面函件(或正式通知),要求限期退还1002元,明确告知“若A失联与用户无关,B作为合同主体应承担责任”。 ​投诉与诉讼​ 若协商失败,向当地住建部门(租房备案管理)、消费者协会(12315)投诉; 提起民事诉讼,以B为被告,主张返还1002元及逾期利息(按LPR计算),提交上述证据即可。
    回复于 2025-06-24 16:03:2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40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B 在合同中注明收到押金,且租客履行了合同义务,B 应退还剩余房租和押金。B 以押金由 A 保管且 A 失联为由拒退缺乏依据,租客可通过协商、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等方式追讨 1002 元款项。
    回复于 2025-06-24 17:14:5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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