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退租房租押金纠纷 租期一共25个月,月租金5000元,一共支付13万元整(含5000元押金)。租期到了之后房东先后以不同理由拖延退还押金 到最后明确拒绝退还押金。本次纠纷涉及合同有一处不利于我方 具体为:合同中有一条内容为如果乙方需要续租 需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服务费。 整个租房期间只签署过一次合同,为期一年。第一年租期到期之后,房东主动提出因合作关系愉快,住房干净且没有经过中介,因此免除服务费(有微信聊天记录),且在原合同基础上补充续签协议,续签一年。最后一个月续签是双方电话沟通,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现房东以最后续签的一个月为由,扣除5000元押金冲抵服务费。请问我如何提交材料起诉
          其他北京市2025-05-13 21:58:19188*****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