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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5天,不想上班了,老板不让走,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走吗,能拿到工资吗

劳动争议广东省-深圳市2025-06-22 09:59:2717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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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2372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可以走,工资的话可以拿到,但是急辞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到时候对方也有权主张
    回复于 2025-06-22 10:17:24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13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提前三天告知就可以走,不支付工资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6-22 10:47:15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如果处于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直接走;若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情形,也可直接走。只要提供了劳动,即使没签合同,也有权拿到这 5 天的工资。
    回复于 2025-06-22 11:39:17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2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没签劳动合同,理论上可以直接走。因为没签合同,公司本身就违法。工作期间的工资,你有权拿到。你可先和老板协商,说明公司不签合同违法,要求结算工资。若老板仍拒绝,你可收集工作证据,像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工资。
    回复于 2025-06-22 12:28:1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6-22 13:02:06 咨询他
  • 刘建伟律师
    月帮助396
    陕西汉钟律师事务所
    可以直接离职,要求支付工资
    回复于 2025-06-22 13:48:2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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