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在桂林市客世界,我55岁父亲骑自行车去上班被一名高二女同学骑行三无电动车撞断腰部,事故发生后,立即拨打110和120电话,判断对方负全责,由于我父亲伤势严重,医院建议动手术,经过一个月的治疗,在6月23日,医院说可以出院,出院以后定期复查,一年以后再次进行拆除钢板的手术,根据医生的预估,包括后续治疗,需要医疗费5.5万元,医嘱,需要静养4个月,我父亲一个月的工资4500,我们自己根据医疗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护工费,误工费,交通费,与对方协商,要求赔偿8万,但是对方只愿意赔偿6.6万 如果我们不愿意,我想问,后天出院我们需要付清医疗费,再去诉讼,如果诉讼解决他还是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2025-06-21 14:37:09134*****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