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5月20号的时候,正常骑摩托车撞伤一名走在大马路的路人,我也同时受伤,交警判我全责,对方进医院后要求住院,无骨折是软组织挫伤,住院三天,医生写了建议休息一个月,现在她要求我除赔偿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还有1个月误工费,我对一个月误工费有异议,觉得只有医生的一个诊断证明无法证明就要一个月,医疗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费护理费交通费,我是可以接受,但是误工费仅有此证明,我无法接受,对方威胁我要上诉,我需要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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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4年1月份的时候在新疆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G313高速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方把我的大货车给撞坏,当时我的车因为维修在服务站停了30来天,因为我这个车是正常营运的货车当时因为发生交通事故原因停运了30天当时货运行业平均收入每日有个600元左右,而且当时我在当地住了一天宾馆费用100元,我现在证明齐全需要把对方高法院赔偿我的停运费,我的住宿费,我的交通费,我的精神损失费等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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