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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在今年6月10号向公司提出离职,在6月17号的时候 因为一些小矛盾,店长要求我们立马离开,我同意并提出让他给出 书面解除协议 离职证明和赔偿,事后公司层面表示反悔,说店长不能代表公司,公司层面没有让我们离职的意思,想让我们主动离职。

劳动争议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2025-06-20 15:43:5113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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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下,若店长能代表公司做出辞退决定,公司反悔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要求赔偿金;若店长不能代表公司,且你无法证明公司有辞退意思,你可能需按正常离职程序处理,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6-20 15:45:04 咨询他
  • 曹雨诺律师
    月帮助13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你好,若公司不同意您离职,想让您主动离职的,不要答应,会损害您的利益。
    回复于 2025-06-20 16:11:42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070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你自己不要离职,公司如果辞退的话,可以申请赔偿
    回复于 2025-06-20 17:10:39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2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店长要求你们立马离开可视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虽公司称店长不能代表公司,但店长行为属职务行为。你们可收集店长要求离职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等。若公司不提供书面解除协议、离职证明和赔偿,可向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且不能主动离职,主动离职无赔偿。
    回复于 2025-06-20 22:22:0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6-21 11:38:3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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