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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现在碰到了一个问题,部门出文件通知以业绩考核为目标,罚钱超过提成,且让我们交现金,不准转账,也不在工资里面扣,这种合理吗

劳动争议广东省-东莞市2025-06-13 10:15:0113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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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韩瑞律师
    月帮助640
    山西北野律师事务所
    员工如果没有过错,不允许罚款
    回复于 2025-06-13 10:15:28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13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该情况是不合理的,您可以拒绝缴纳,同时明确表示不认可新文件,后期公司如果直接扣钱,您就可以主张被迫离职的补偿金
    回复于 2025-06-13 10:17:43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32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做法不合理也不合法。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部门以业绩考核为由罚钱超提成,还要求交现金且不在工资扣,侵犯了劳动者权益。你可先与部门沟通,要求其停止该不合理行为,说明法律规定。若沟通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6-13 10:20:46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回复于 2025-06-13 12:01:0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6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做法不合理且可能不合法。公司一般无权对员工进行罚款,即便因业绩考核,罚款也不能超过法定比例,更不能要求员工交现金,这种行为侵犯了员工的财产权,员工可与公司协商或通过劳动监察、仲裁等途径维权。
    回复于 2025-06-13 12:56:2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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