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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个人欠款问题,公司被骚扰叫我转为临时工。挂靠一家劳务后公司还是被频繁骚扰。叫我走人,这种可以以被迫离职起诉公司吗

劳动争议广东省-深圳市2025-06-11 09:41:06199*****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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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6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以考虑以被迫离职起诉公司。公司因你个人欠款问题被骚扰,让你转临时工,之后还叫你走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可收集公司要求你离职的证据,如聊天记录、书面通知等,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若仲裁不支持,再向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6-11 09:53:41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92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您没有必要离职,公司不能以此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就是非法解雇
    回复于 2025-06-11 10:08:5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95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回复于 2025-06-11 10:11:5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6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可以考虑以被迫离职起诉公司。公司因员工个人欠款被骚扰,将员工转为临时工又辞退,这属于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主要条款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复于 2025-06-11 16:40:2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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