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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离职,通过劳动仲裁单位已给与赔付。当时劳动仲裁后单位关于工伤这一块,只协助办理了一次性医疗伤残医疗补助金,后得我知还有一次性工伤失业补助金,向单位索赔被拒绝。后来来我起诉单位赔偿一次性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到法院两次,都以失败告终,理由是劳动仲裁调解协议已生效,双方不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为由。现寻求帮助。

合同纠纷湖北省-武汉市2025-06-11 09:40:21136*****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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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曹磊律师
    月帮助175
    湖北和开胜律师事务所
    你好,仲裁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回复于 2025-06-11 09:44:4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42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虽然法院以仲裁调解协议生效为由判你败诉,但你可看协议签订时是否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若有,可尝试申请再审。你也可收集当时签协议时不知有一次性工伤失业补助金的证据,比如单位未告知等。然后考虑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不过这些都有时间限制,要尽快行动。
    回复于 2025-06-11 09:53:08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525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需要将协议发送给律师看一下。
    回复于 2025-06-11 10:00:30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865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您这边已经签署再无争议的协议,这个很难主张
    回复于 2025-06-11 10:09:54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69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调解协议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能证明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或者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你可以尝试通过诉讼撤销协议,重新主张一次性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
    回复于 2025-06-11 16:40:3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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