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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署为行政岗位,目前公司口头说一周考核,没有完成公司招聘kpi,下周就让我走人,公司有逼迫我离职的想法,在公司工作7个月了,请问怎么做能拿到赔偿?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6-07 21:36:20195*****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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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1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别主动离职,公司口头说考核让走人不合法。收集好能证明你劳动关系的材料,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若公司以未完成招聘 KPI 辞退你,要求其出具书面辞退通知。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工作 7 个月可获 1 个月工资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去劳动仲裁维护权益。
    回复于 2025-06-07 21:38:11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687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要求赔偿。注意保留证据。
    回复于 2025-06-07 21:39:23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198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不要主动离职,如果公司辞退,要求公司出具辞退证明。
    回复于 2025-06-07 21:49:11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08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您正常工作,不主动走,对方有合理诉求,要求对方出正式文件,您后期可以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6-07 22:36:1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23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以未完成招聘 KPI 为由辞退行政岗位的你,可能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应先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条、考核标准、公司口头通知等证据,然后与公司协商赔偿,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6-08 08:51:2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943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回复于 2025-06-08 15:32:3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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