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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调岗降薪的方式变相让员工离职,工资结算时未核算补偿金,且也未及时支付,近半年后公司支付工资时多支付了部分,我可以扣除工资及补偿金后,再将剩余部分退回公司吗?谢谢!

劳动争议四川省-成都市2025-06-07 18:19:20187*****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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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25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不可以。公司调岗降薪变相让员工离职,未核算支付补偿金,你可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权,但工资发多部分属不当得利,应及时告知公司并协商返还,不能私自扣除工资及补偿金后退回剩余部分。顺手给个五星好评,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有什么不明白的也可以继续对我进行追问。
    回复于 2025-06-07 19:01:2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3693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公司调岗降薪变相逼离职且不付补偿金违法。你可先和公司沟通,说明扣除工资和补偿金的缘由。若沟通不成,可收集调岗降薪、未付补偿等证据,去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应得工资和补偿金。多支付部分可等处理完这些事,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退回。
    回复于 2025-06-07 20:10:50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21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回复于 2025-06-08 15:33:0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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