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 感情不和离婚
律师回复
-
-
-
刘蓉律师月帮助4236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回复于 2025-06-06 20:12:14 咨询他
-

热门法律知识
最新咨询
-
我想问问关于离婚的问题
-
车贷逾期半年,第三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行扣押拖走车辆,现在要去还清逾期金额,并要求付拖车费6000元,
-
你好 我的朋友 被中介公司 欺诈 中介多收了他1100元钱 报警之后 经过警察调解 退回了部分钱400元 但是 我朋友在报警前 发了朋友圈 说这个中介欺诈消费者 满5房子说是满2 让人不要去这个中介买房子 这算侵犯中介名誉权嘛 发了带中介名字的图片 电话号打了马赛克 人物头像也打了马赛克
-
你好老板不发工资拖欠怎么办
-
我现在是通过微信朋友购买了一脸电动车,买之前说好可以用的,收到货后货不对板很多地方都烂了,用不了,然后我只有微信联系他,但是联系不上了,还有支付记录那些,金额是1550,我没有他个人信息,只有微信号和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