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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 感情不和离婚

其他吉林省-松原市2025-06-06 19:07:3913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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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9647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和的话,得先收集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协议、争吵记录等。然后写好起诉状,去对方住所地法院立案。立案时带上身份证、结婚证、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要是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若能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过程中要冷静理智,依法维护自己权益。
    回复于 2025-06-06 19:12:01 咨询他
  • 张颖律师
    月帮助2678
    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协议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结婚证、证明感情破裂证据等材料,有需要律师帮助可以私信联系我详细说明具体情况。
    回复于 2025-06-06 19:17:5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回复于 2025-06-06 20:12:1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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