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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2021年1月与广州星河房地产公司签署买卖合同,购买了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星河智荟的房子(预售)。1. 星河地产在未取得车位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我收取了十万元钱,说是可抵消一个车位,后期免费送一个车位,否则没法买房。至2022年10月交付房产后,又给了车位销售发票。2. 星河交付房产时,客户验房提出许多质量问题,至今未及时整改,未书面通知我方去复验。 因以上两个原因,我方未售楼。 星河物业仍向我方催收物业费,是否合理? 我方要求退房退车位,想咨询下律师。联系电话

合同纠纷广东省-广州市2025-06-03 10:17:081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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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易磊律师
    月帮助3126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未收房的情况下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
    回复于 2025-06-03 10:20:26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98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星河地产未取得车位销售许可证收钱,存在违规。交付房产有质量问题未整改未通知复验,你有权拒绝收楼。在未收楼情况下,物业催收物业费不合理。你可先与星河地产和物业协商,要求整改房屋问题、处理车位问题。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付款凭证、验房记录等,向法院起诉,主张退房退车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5-06-03 10:53:37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5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提交民事起诉状、证据材料、双方的身份资料。
    回复于 2025-06-03 10:57:2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5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开发商未取得车位销售许可证时收取费用的行为涉嫌违法,您可主张相关协议无效并要求退还费用; 房屋质量问题经提出后未及时整改,您可依据合同要求开发商履行整改义务,若符合法定或约定退房条件,可主张退房;
    回复于 2025-06-03 11:17:3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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