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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5月购买重庆市巴南区鱼洞街道鸥鹏大道壹号负一楼145号停车位,金额:5万元,开发商(重庆晟沣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承诺270个工作日办理车位产权登记,但至今扔未按承诺办理车位产权证。开发商一直未开具购买车位的发票,主动问对方要发票,借口拖延,目前也联系不上对方负责人。而且,关于购买车位,确实是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狼狈为奸,铺天盖地在小区内宣传、各种打电话诱导的情况下购买的,所以本人利益受损,权利得不到维护,物业脱不了干系,本人两年没有交物业费了,现在又在被物业起诉。针对以上问题想咨询应该如何处理。

合同纠纷重庆市-市辖区2025-05-15 11:05:4118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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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95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针对开发商未按承诺办车位产权登记和不开具发票,可收集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其次,物业虽参与宣传,但无直接责任,不能因车位问题拒交物业费。被物业起诉,应积极应诉,说明情况,可主张将车位问题与物业费纠纷一并处理,争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回复于 2025-05-15 11:07:57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5-05-15 11:16:52

      起诉地产公司,费用一般多少,流程是怎样的,不好意思,本人确实不太懂这些。另外,应诉物业的起诉,我该准备什么材料,时间太久了,我没有证据,再就是我语言怎样表达合适,有没有啥话术或者语言上需要特别注意的?

  • 杨皓然律师
    月帮助15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要看买卖合同怎么约定的。如果合同有约定未办理车位产权登记属于根本违约的话,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于 2025-05-15 11:09:22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5-05-15 11:39:39

      只有认购书,没有合同,对方一直没有通知签订合同。违约里关于甲方责任问题只有一条:2、非因乙方原因,在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擅自将该房屋另行出售给第三方的,甲方构成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认购定金。我注意到认购书里有这样一条:乙方特别确认及承诺。甲方己在销售案场公示各类证书、红线内外不利因素及其他重要提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及各附件等各项文件,乙方已仔细阅读并充分听取甲方的说明,对其含义已完全理解,并对可能引发的法律后果完全知悉,乙方经与甲方充分协商,就合同及相关附件的内容达成一致。感觉都是有利于甲方,甲方可以回避责任的条款,怎么办呢?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31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对于车位产权及发票问题,可收集购买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起诉开发商,要求其履行办理产权证和开具发票的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对于物业起诉欠费,应积极应诉,虽然车位购买存在问题,但不能以此拒交物业费,可主张将两个纠纷一并处理,协商解决或由法院判决。 如还有其他疑问需要解答可点头像详细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5-05-15 11:58:5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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