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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问一下?包工头欠工资已经三年了,给不了,工地也早已结束,想去起诉他,是在工地所在地起诉,还是到工头的户籍所在地起诉,还是在我的户籍所在地起诉,还是全国任何地区都可以起诉?哪个选项效果最好?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6-02 14:22:3216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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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74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一般情况下,起诉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有欠条,也可以在你所在地法院起诉。
    回复于 2025-06-02 14:28:2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202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即包工头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即工地所在地起诉。通常在工地所在地起诉效果较好,因为相关施工证据、证人等在当地,便于法院调查取证。建议尽快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拖欠工资数额等的证据,去法院起诉追讨工资,避免过了诉讼时效。
    回复于 2025-06-02 14:35:00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717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要看证据,你是否有欠条或者其他?
    回复于 2025-06-02 14:45:18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67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一般来说,可以在被告住所地(包工头是自然人的话,通常是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以经常居住地为准)或者合同履行地(通常是工地所在地)起诉。从效果来看,在工程所在地起诉可能较好,因为工程所在地的法院对当地工程相关情况更熟悉,调查取证等更方便,也利于后续执行。
    回复于 2025-06-02 16:43:14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962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户籍所在地和被告所在地都可以
    回复于 2025-06-02 18:21:1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3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回复于 2025-06-03 11:56:2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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