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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签绩效管理表格,拿20%工资作为绩效工资,里面条款约定考核不过,需要连同签PIP,有风险吗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5-05-30 21:07:01185*****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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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091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如果之前的合同或者你签字的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约定,建议不要钱,要不然这20%就等于你同意公作为绩效考核了
    回复于 2025-05-30 21:09:34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317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肯定有风险啊,考核不合格可能被辞退
    回复于 2025-05-30 23:19:5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891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公司要求签绩效管理表格并拿 20% 工资作为绩效工资,若绩效考核体系科学合理则有一定合理性,若不合理可能导致员工收入不稳定。约定考核不过签 PIP 也存在风险,若企业未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如未提供针对性培训支持、PIP 目标不合理等,员工可主张其不合法。
    回复于 2025-05-31 09:59:1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4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回复于 2025-05-31 11:40:5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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