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25年5月31日是我在北京市某公司的最后一天,(我与公司协商一致最后的工作日),最后下班时应该拿到离职证明以及赔偿协议原件(盖章版)。 但是我们领导以公司hr休假在家不方便回来办理盖县工作为由拒绝给予我盖章原件。 (我与领导沟通6.4号前我要收到离职证明以及补偿协议并也发微信通知hr必须于6.4号周三收到原件) 1.我想请问一下公司这样做是否违法? 2.没有当时给我离职证明和补偿协议是否违法? 3.如果我没有收到这两样文件,我6月去公司继续打卡是否有效,公司还需要给我补发6月的工资么? 4.最后领导让我离职的时候需要提一个离职申请(协商版)19:06为最后流程被批时间,18:34下班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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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峰律师月帮助67人山西禹阳清池律师事务所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逐一解答如下: 公司以HR休假为由拒绝在您离职当天提供盖章的离职证明和赔偿协议原件,这种做法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公司有合理的内部流程和规定,且HR确实无法在当天完成盖章手续,那么公司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但不一定构成违法。然而,如果公司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这些文件,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公司未在您离职当天提供离职证明是违法的。至于赔偿协议,如果双方已经达成一致且应当提供书面协议,公司也应尽快提供。 如果您没有收到离职证明和补偿协议,您6月去公司继续打卡的行为是否有效,以及公司是否需要补发6月的工资,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公司回复于 2025-05-30 20:22:45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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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蓉律师月帮助2821人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回复于 2025-05-31 11:41:27 咨询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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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们是在公司受伤了,现在在镇上的医院,然后我们想去市里的医院检查,公司不让,说是自己去的话后续的治疗费和赔偿就不管了,就是说我们现在自己先去看,然后后面能不能起诉这些的,因为病情不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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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是按一个月最后上的时间算还是一周上不超40小时,假设一个月上了15天班然后请假了,累计没有超过160个小时那么加班费成立吗,可以得到加班费吗,每天13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但是最后一个月请假20天那么加班费还能成立吗还能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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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印度尼西亚工地做事,小拇指被台锯锯断了,公司是国内的劳务公司,打官司可以吗,住院的发票等被公司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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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个公司上班,入职之前,因为自身之前患过肺结核(已经康复)我没有写在简历上,后期再工作期间,肺炎感染肺曲霉菌病,咯血,住院治疗。产生了7.2万的医疗费用。 生活原因,我和公司行政讲,先不缴纳社保,公司也就没有给我缴纳。 协商之后,签了一个协议,公司一次性补偿四万元给我,但剥夺了我申请劳动仲裁的合法权益等,我申请仲裁还有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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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以为工作导致肩膀部位损伤,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