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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餐饮店工作 签了一年的工作合同 现在中途不想干了 我向老板提出了辞职 老板不让我离职 我该怎么办

其他广东省-东莞市2025-05-25 19:35:22176*****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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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62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只需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餐饮店老板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老板批准。若老板阻拦,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5-25 19:47:57 咨询他
  • 马雪玲律师
    月帮助1976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提前30天提出即可离职,他不同意违法
    回复于 2025-05-25 21:01:25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292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您提前一个通知即可离职
    回复于 2025-05-25 21:51:54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064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你提前30天书面通知老板辞职,到期就能离职,不用老板同意。要是在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就行。你可给老板发书面辞职信并保留证据,比如用EMS邮寄,在详情里注明“辞职信”。30天后不管老板同不同意,你都能走,若老板扣工资,可去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回复于 2025-05-25 21:54:09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95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回复于 2025-05-26 14:07:4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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