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2025年5月16日10:32时,我弟在华为南方基地C区C2二楼更衣室正常行走。与被告发生肢体碰撞。被告未确认责任归属,既以挑衅性语言呵斥原告;“小伙子走路注意点”原告未予回应,看着被告时,被告又瞪着原告进一步质问:“你想干什么”后离开现场,在我弟通知公司相关人员处理时,被告又以挑衅性语言对原告直接领导说“你们工段卧龙凤雏,藏龙卧虎的啊,人才很多啊”进一步把事态升级,后被告通知他直属领导时又污蔑我弟说我弟要打他,等一些不实言论。导致我弟中午人已经不能行动了,由公司安排人员送回家休息,17.18日天吃药未缓解,导致已好转的焦虑症加重,经东莞市大朗医院诊断为“躯体形势障碍”,这种情况起诉能行吗?

其他广东省-东莞市2025-05-24 10:47:11177*****330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32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能起诉。被告挑衅、污蔑行为与你弟病情加重可能存在因果关系,可主张侵权责任。你可收集现场证据,如监控、证人证言,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等能证明病情及因果关联的材料。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损失,让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回复于 2025-05-24 10:50:19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99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