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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2月16日起在幼儿园工作到2025年5.21,本人属于实习期间,未与该单位签订任何合同,该单位以我未履行口头约定(干到到六月底)为由拖欠工资,盖完她们的实习章就不干了,说我是诈骗行为,总共工作三个月零八天,只发了500元,并压500元工资,这种情况怎么办

劳动争议河南省-郑州市2025-05-23 09:03:341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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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038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单位以未履行口头约定为由拖欠工资不合法,实习也应按实际工作支付报酬。你可先和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剩余工资并退还押金。协商不成,可收集工作证据,如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己权益,要回应得工资。
    回复于 2025-05-23 09:06:15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9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以克扣工资、未缴纳社保为由等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辞退须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回复于 2025-05-23 09:06:39 咨询他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2374
    湖北行稳律师事务所
    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复于 2025-05-23 09:16:06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238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这种情况,你可先与幼儿园友好协商,说明法律规定即便未签合同,支付劳动报酬也是单位义务。若协商不成,收集工作记录、考勤表等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获得足额工资的权益。
    回复于 2025-05-23 12:56:23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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