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宣城临时去上海表哥包的工地厂房水电安装(未签订劳务合同),因表哥操作不到致从脚手架跌落致6根肋骨骨折,需手术,表哥目前积极配合通过协商拟转长征医院手术,现准备转院,医院要求行异地就医备案。 个人买了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代号527),表哥让我向医院说明是自己行走意外导致的,这样可走意外险,表示人身意外险和公司所购团体工伤险仅报一个。 请问是否顺从表哥出院小结说明自己是行走跌倒的?是否要异地就医备案?影响工伤鉴定,误工费么?那么目前跟表哥协商应该注意哪些点?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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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月帮助7239人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别顺从表哥在出院小结说自己行走跌倒,如实说明受伤原因,否则可能影响工伤认定和后续权益。需要异地就医备案,不备案可能影响报销比例。如实说明不影响工伤鉴定和误工费。跟表哥协商注意保留沟通记录,明确赔偿项目如医疗费、误工费等,最好形成书面协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5-05-19 13:36:0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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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5-05-19 13:41:43
如实说明的话,人身意外险就报不了了,表哥说他们公司买了那种不记名的工伤意外险,发生意外可以补上我的名字,但是因为我个人买了商业人身意外险,导致那边走不了工伤保险,这种情况是真实存在的么?如果不是事实,一般是什么考量会希望我不走工伤保险走人身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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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5-05-19 13:48:48
工伤意外险,虽然大头是社保基金出,但公司也要出钱的。意外险,那完全就是商业保险公司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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