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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朋友开了个市场各占股一半,市场动工之前朋友带个一个人进来一起参与全部事项。因为他跟那个朋友有几个地方都是一起合伙做生意的,所以我觉得是他分股给那个朋友,然后过来一起忙市场的事情,到开业了后收租了打收入、支出就表示出第一个月租金要当佣金给那个朋友,说按照行规他是中介要拿第一个月租金当佣金。因为当时他们都没说明身份。 从开工我们三人都是有拿工资,而且那个朋友(第三人)在这里吃住都是算进工账里面的。所以我想请教下这笔钱他该不该拿或合法吗?谢谢

经济金融广东省-广州市2025-05-17 21:33:54183*****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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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39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首先得看有没有关于佣金的书面约定,若没有,对方主张第一个月租金当佣金缺乏依据。虽然行规有中介拿首月租金作佣金,但他们起初没表明身份,且第三人参与工作拿工资、费用进工账,更像合伙人而非单纯中介。若协商不成,可考虑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对方无理由拿这笔佣金,让法院依法判决。
    回复于 2025-05-17 21:39:36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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