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房东汪某在2024年6月24日签订了为期11个月(2024.7.1-2025.5.31)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当时签订的是707房,后面因为房间设备问题签到507,搬到507后没有签合同,707合同不慎丢失(有原件照片底片),现在退房要合同,我协商房东补办合同,但是房东不同意补办,并以此要挟扣除押金。合同原文:“退房时需要合同和押金单,少一样不退押金”,并且,在我交付押金时,房东未给我红款押金单存根,已是违约在先。请问可以通过在507住的这段时间没有签住房合约为由来协商补合同并顺利退房吗,那合同里面没有提到原件,是否可以用复印件来代替?
合同纠纷广东省-深圳市2025-05-13 19:40:41186*****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