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其他>咨询详情

公司要签劳动补充协议 2.无论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离职之后,乙方凡没有取得公司书面授权,不得擅自或在口头授权情况下对外签署涉公司利益的任何文件。 6.甲方为全国化企业,乙方已在签订劳动合同书时充分预见在双方劳动合同履行 期间可能会在甲方各项目所在城市之间调动,现乙方知晓并同意:乙方工作地点 非固定地点,甲方有权安排乙方初始工作地点,后续甲方亦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 要单方调整乙方工作地点;甲方有权将乙方工作地点调整至甲方总公司、分公司、 母公司、子公司及关联公司所在地。

其他云南省-昆明市2025-05-13 17:00:42136*****627

分享

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7415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这两条补充协议有一定合理性。第2条限制员工对外签涉公司利益文件,可保护公司权益,员工应遵守。第6条工作地点调整,虽企业有经营自主权,但应合理。若调整对员工生活影响大,员工可与企业协商补偿或拒绝。解决方案是员工先与公司沟通,明确工作地点调整规则和补偿机制,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5-05-13 17:05:1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235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若补充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协议中关于未经授权不得签署涉公司利益文件的条款通常有效;工作地点调整条款,若乙方已明确知晓并同意,且甲方调整出于生产经营需要,一般也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调整明显不合理,损害乙方权益,乙方仍可依法维权。
    回复于 2025-05-13 19:16:40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50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其他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