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经济金融>咨询详情

取保期间,可以出北京吗,身份证可以正常使用吗

经济金融北京市2025-05-10 09:45:58185*****267

分享

律师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1151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要离开居住的市、县,需要执行机关的批准
    回复于 2025-05-10 09:47:01 咨询他
  • 占静律师
    月帮助471
    湖北瀛楚律师事务所
    身份证可以正常使用,去外地,需要给承办人,讲一声,比较好
    回复于 2025-05-10 09:50:41 咨询他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26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取保期间要出北京,得先向执行机关申请,获批准才能出。未经同意私自出京,可能会被取消取保候审,重新羁押。而身份证在取保期间通常能正常使用,但执行机关为保证诉讼顺利进行,可能会根据情况限制部分使用功能。解决方案就是要出北京就提前向执行机关好好申请,说明理由和时间等,获批后再出行,同时遵守取保候审各项规定。
    回复于 2025-05-10 09:50:47 咨询他
  • 曹雨诺律师
    月帮助146
    上海宇天律师事务所
    原则上不得离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取保候审人员未经执行机关(办案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如北京市范围)。 因就医、家庭重大事由等需离开的,必须提前向执行机关申请,获批后方可出行。擅自离开可能被没收保证金、责令重新缴纳保证金或提出保证人,甚至变更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 身份证的使用可能受到限制,若警方已将取保候审的信息通知铁路部门,则可能会触发不利后果。
    回复于 2025-05-10 10:04:50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03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经济金融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