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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跳远比赛训练,老师指导看护到位,学生意外受伤,通知家长后第一时间送学生回家,后由家长带去医院诊断为骨折,休假一学期。家长要求赔偿四千五百元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学校要求老师全额承担。 请问老师应该承担吗?同时家长又威胁以后有后遗症还会找麻烦,老师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哪怕赔钱了怎么拥有有效证明?

其他江苏省-常州市2025-05-07 22:30:5117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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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亮律师
    月帮助11002
    浙江佑平律师事务所
    老师不应全额承担赔偿。老师指导看护到位,学生意外受伤属意外事件,学校才是责任主体。家长要求老师全额承担不合理。面对家长威胁,老师可与学校协商,让学校承担主要责任。若要赔钱,需和家长、学校签订赔偿协议,写明赔偿金额、事项及一次性解决后续问题等内容,以此作为有效证明保障自身权益。
    回复于 2025-05-07 22:35:1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606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相关法律,老师指导看护到位,学生意外受伤,老师通常无需承担责任,学校要求老师全额承担赔偿不合理。若家长威胁有后遗症找麻烦,老师可留存证据,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若赔钱,可要求家长出具收条,注明赔偿事项、金额等,也可通过签订赔偿协议并进行公证来获得有效证明。
    回复于 2025-05-09 06:31: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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